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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3月31日電 據《澳洲日報》報道,4名失業的中國男子通過從墨爾本向中國匯款,在短短的4個月內洗了250萬元的贓款。而今這4人都被判入獄,並且最終將被驅逐出境。
  這些人都是在2007-2011年間持學生簽證抵達墨爾本,而在去年8月份被澳洲聯邦警察(AFP)盯上時,他們都已經是非法的非公民。
  聯邦檢控官Tien Tran近日在法院上指出,這些人疑通過墨爾本的匯款交易商,洗了大量的澳洲贓款。Tran稱,AFP的調查還發現,這個團夥在交易的過程中還使用了許多的假護照。
  均為23歲的鄭龍(Long Zheng,音譯)和王群(Qun Wang,音譯)、19歲的魏慧輝(Huihui Wei,音譯)以及24歲的陳平(Ping Chen,音譯)均承認犯有洗錢罪。除了鄭龍外的3人也承認犯下了持有假護照的罪名。鄭龍要麼是使用自己的身份匯款,要麼就是用另外3名同伴的身份。
  Tran告訴法官Gavin Meredith,稱AFP於去年8月6日看見這幾名男子數次出入匯款交易處和飯店。之後警方纔發現,這夥人在墨爾本的各個地方洗錢,包括Docklands, Preston, Box Hill, Richmond和Glen Waverley。
  鄭龍被判入獄7個月,最低服刑期4個月;王群被判23個月,最低服刑期10個月;魏慧輝被判19個月,最低服刑期為7個月;陳平被判26個月,最低服刑期為12個月。  (原標題:澳大利亞4名中國男子洗錢250萬 被判入獄將遭驅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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